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第二十九批)查处情况的公示

日期:2018-07-10    作者:新区环保局    来源:系统    编辑:庞灵玉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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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130000201806290059查处情况:1、经查,举报所称的五金加工企业于2018年4月租赁南大港泰康电工机械有限公司一间空厂房,从事对外来铁管箍除锈业务,无相关部门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处于停产状态,但有明显生产迹象。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一把手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按照“散乱污”企业处理,要求立即清理到位。环保部门已立案,同时立即联系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场内的废水及土壤进行取样监测,并联系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对酸槽废酸进行专业处理,待出具监测报告后需移交公安部门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对该作坊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废酸将由第三方危废资质单位转移处理。2、停车场内发现南北彩板房内有柴油储罐和加油设备,各部门依照职责对加油点立即进行了取缔拆除。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编号:X130000201806290144查处情况:2015年4月,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填海实施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项目建设,填海面积83.1公顷。2015年8月,沧州市海洋局渤海新区分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9917.15万元。2015年12月,该公司继续非法填海实施上述项目建设,填海面积114.07公顷。2016年6月,沧州市海洋局渤海新区分局进行了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54756.67万元。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已全额缴纳罚款。

2017年9月,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对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工程开展督察,并提出整改任务。根据国家海洋督察组的督察意见,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已对沧州市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工程形成的土地,依法收归国有。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依法问责。2018年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该违法案件查处结果。

至今,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未再实施新的违法填海行为。根据核查情况,该交办问题反映情况部分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