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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1    来源:组织人事部    编辑:尹美丽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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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今年“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

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向河北汇集,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步伐,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加强统筹指导,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今年我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基本要求是: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 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 年以上、5 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三)青年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 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

   金融机构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岁,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 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工作年限要求同上。

   (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 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六)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 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 个月。

   以上六类项目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要求破格引进。“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采取电子版上传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电子版上传。除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此前已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软件客户端、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填报要求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中国人才网。  

  (二)纸质材料报送。各地各部门于7月5日前将“千人计划”纸质申报材料报省委组织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中: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将材料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统筹报有关平台部门(省委组织部对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后报)。2)外专项目。申报人将材料按程序报省外国专家局,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由省外国专家局报国家外国专家局。3)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申报人将材料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4)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省内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及非公有制文化单位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省文化厅,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同意后,由省文化厅报国家文化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千人计划”是国家层面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而持续大力度实施的重大人才项目,也是我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扎实做好申报推荐环节的工作,对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我省优秀人才推荐进国家平台,持续打造我省人才竞争力至关重要。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本地本部门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和组织管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计划,做好人才形势和需求分析,提高引进工作精准性、实效性。各地各部门人才计划要把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纳入支持范围。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海外引才组团,避免大规模“引才”和“大呼隆”争抢人才,不得以单纯抬高价码等方式搞人才恶性竞争。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广泛组织发动,拓展引才视野,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国家“千人计划”深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高校要特别把关师德师风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育人水平高超。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引才操作规程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背景调查,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今年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三)联系方式

   1、河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张志永

   联系电话:0311-87807818、87905739

   电子邮箱:swzzbrcc@126.com 传真:0311-87905739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75号省直民心广场办公楼1604室

   邮编:050052

   2、河北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张学锋

   联系电话:0311-88616008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邮编:050051

   3、河北省文化厅人事处

   联系人:廉天

   联系电话:0311-85918020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号

   邮编:0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