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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26    来源:组织人事部    编辑:尹美丽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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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促进各类人才快速聚集,激发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新时代“沿海强区、壮美港城”建设提供有力地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就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创新创业型人才和主导产业急需人才开发引进为重点,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机遇,大力推进实施渤海新区“千人计划”,切实抓好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为推动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任务目标:大力实施渤海新区“千人计划”,重点瞄准京津地区,采取直接引进、柔性挂职、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力争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0名,努力达到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布局更加合理的良好效果。其中,中捷、南大港、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内分别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5名;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沧州港务集团、沧州盐业集团年内分别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名;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各园区各部门要以驻区企业、高校、职院等为重点,定期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全面掌握现有京津人才的结构和层次。要在已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注重汲取国内先进地区人才工作经验,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人才政策,制定更加符合本地发展实际需求的人才“新政”,提升政策精细化水平,保持政策鲜活度,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强大的政策比较优势。

(二)打造人才引进平台。各园区各部门要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机遇,重点吸引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以此为依托“打捆”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到新区从事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同时,借助京津项目加快外移机遇,积极探索推行“项目+人才”的引才工作新模式,努力达到引进一个项目,带来一个创新团队,推动一个新兴产业的良好效果,实现“引资”与“引智”的双向深度融合。要切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全力培育众创空间,为京津人才到渤海新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三)加快柔性引才工作。各园区各部门要按照“互为所用、融合提升、实现多赢”要求,充分发挥区内河北农大渤海新校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北航教育园等高校资源,鼓励各机关单位、驻区企业等,采取挂职兼职、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讲座教授等方式,柔性汇聚一批院士、“千人计划”、行业领军人物及国内知名科研院所、高校的高层次人才资源。

(四)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要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建设系列化、集成化的人才服务体系,打造人才服务绿色走廊。通过举办文化沙龙、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有效拓展人才社交空间,不断提升人才对生活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全力培育众创空间,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吸引投资、项目申报、科技开发、专利技术转化等相关事务。

(五)狠抓人才政策落实。各园区各部门要深入落实省、市及渤海新区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政策兑现执行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开通高层次人才政策兑现的“绿色通道”,保证高层次人才能够快速、便捷地享受到应有的各项待遇。同时,不断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形成人才制度优势,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抢占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管人才。各园区各部门要切实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和人才发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工作考评机制,鼓励人才工作创新创优。

(三)改进人才服务。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切实帮助人才解决急难盼怨问题,确保安心创新创业。要建立人才工作常态化宣传制度,加强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高层次人才范畴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2、长江学者;3、国家千人计划人选;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5、国家“万人计划”人选;6、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国家技能能手;10、河北省管优秀专家;11、燕赵学者;12、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河北省巨人计划;14、河北省百人计划;15、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6、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7、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8、河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9、河北省突贡技师;20、河北省技能能手;21、河北省农村青年拔尖人才;22、博士或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