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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期:2012-02-13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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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股

负责文秘、人教、监察、财务、法制等工作,职责如下:

1、文秘: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文书档案、保密、机要管理和机关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信息、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来人接待、对外联络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人教: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的政治教育以及各类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监察:负责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群众对工商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4、财务: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票据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和计划编制、执行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法制: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法制宣传普及工作。


(二)注册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核定(核转)注册单位名称,核定、批准、颁发黄骅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注册,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

(三)经济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和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市场规范管理股

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开展市场巡查、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管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指导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放工作;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